

2025年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特别策划
文章来源: 时间:2025-08-27
一起守护“不能说的秘密”
1.野外采集测绘地理信息要注意哪些保密问题?
随着卫星定位技术、遥感技术、测绘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获取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的方式不断丰富。在野外采集测绘地理信息要注意以下保密问题:
要配备符合保密要求的设备,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因工作需要携带的涉密资料、涉密笔记本电脑及涉密移动存储等,并定时清点检查。
对于新采集尚无法确定是否属于涉密测绘地理信息的数据,应先按涉密数据进行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留存,更不得公布和销售新采集的测绘地理信息。
发现涉密测绘地理信息丢失、被盗等情况时,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
2.申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和互联网地图服务的测绘资质,除了满足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哪些补充要求?
申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的,还应满足以下补充要求:
涉密信息系统应配备系统管理员、授权管理员和安全审计员。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当确定安全控制区域,采取电子监控、防盗报警等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配置符合要求的安全保密专用产品,包括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保密技术防护(三合一)、漏洞扫描、计算机病毒查杀、边界安全防护和数据库安全等产品。
软件开发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内进行。
未经单位安全保密工作机构批准,单位内部涉密测绘成果不得采用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交换,应基于涉密信息系统操作,并进行审计。
涉密测绘成果对外提供应配置专人专机。专机需安装安全审计软件,进行实时审计。
配置红黑电源。
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的,还应满足“存放地图数据的服务器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要求。
3.航空摄影资质单位完成的航摄影像成果应该如何提供使用?
测绘航空摄影资质单位所获取的航摄影像成果,涉及军事禁区和国家安全要害部门,且分辨率优于0.5米的,属于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中的国家秘密事项,未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航空摄影资质单位不得擅自提供使用。
属于国家或地方基础测绘项目的,提交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或者地方相应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归档,经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地方相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提供使用。
受委托完成的航摄影像成果,按照保密规定作出国家秘密标志;向委托单位移交时,双方应按照委托合同及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完成的航摄影像成果需要提供使用的,由使用单位会同提供方,报经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涉及提供一个省以上范围的,报经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涉及提供一个省(含)以下范围的,报经成果所在地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
测绘航空摄影资质单位在航摄影像成果的获取、处理、整理、送审、移交等有关工作过程中,必须依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4.任用、聘用境外人员知悉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应如何处理?
任用、聘用境外人员知悉涉密测绘地理信息的,应遵守以下保密规定:
机关、单位在境内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员在工作中确需接触、知悉我涉密测绘地理信息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办理,进行审查评估,报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批准。
机关、单位应当与经批准知悉涉密测绘地理信息的境外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担保密义务。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需要知悉的国家秘密事项及理由、承担的保密义务、违约责任、协议的法律效力等。机关、单位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管理保密协议执行情况。一旦发现违反协议的情形或存在威胁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泄密隐患,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5.测绘地理信息从业人员在社会交往中如何防范被别有用心之人拉拢渗透?
测绘地理信息从业人员在社会交往中要时时处处提高警惕,不交居心不良的“朋友”,不收变了性质的“酬劳”,摒弃私心贪欲、炫耀虚荣和逐利心理,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坚守红线、谨言慎行。
警示案例
张某,大学毕业后考入某基层单位,因工作表现突出,很快被提拔为中层干部。他在顺利成长的道路上渐渐放松警惕,尤其在保密纪律上放松了自我要求。一次开会时,他领取了3份涉密文件,但并未送回单位保密室集中存放,而是直接带回家中,并向其亲属李某透露了文件内容。李某趁张某不备,用手机拍摄了文件内容。随后,有关部门发现这3份文件被发送至境外,造成严重泄密。经查,李某受境外间谍情报机构指使,长期为境外窃取我涉密文件,在张某考入公务岗位伊始就一直觊觎接触的国家秘密。事件发生后,李某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张某受到党纪处分被调离原工作岗位。
6.违反测绘法规定的保密违法行为应受到何种处罚?
违反测绘法规定,地理信息生产、保管、利用单位未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获取、持有、提供、利用情况进行登记、长期保存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泄露国家秘密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测绘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测绘法规定,获取、持有、提供、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泄露因工作掌握的内幕信息、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8.泄露国家秘密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2)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警示案例
某地质类网站编辑王某,在工作中未尽到保密义务,将标有密级标志的20份地质图上传至该网站,造成泄密。此外,王某还向某公司副经理吴某索要地质图,吴某将113份涉密地质图拷贝给王某。事件发生后,王某因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吴某因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本文内容摘编自《测绘地理信息从业人员保密知识读本》。